袁冰妍怎么了【被罰97.8萬,迪奧第一時間清空相關動態】

又一個明星陷入“偷稅漏稅”風波!
7月4日,女明星袁冰妍被曝光,所在關聯公司“重慶麗妍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因為偷稅漏稅問題,被罰款97.8萬元!
袁冰妍在娛樂圈算不上“頂級流量”,因此可能有些吃瓜網友不太熟悉。
袁冰妍此前出演過《將夜2》《老九門》《琉璃》多部影視作品,但一直不溫不火,直到《琉璃》大火,她的資源才慢慢好起來,算是處于上升期的小花。
袁冰妍所關聯公司被罰款的原因是:“2019-2021年期間,該公司以企業資金為股東本人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共計815 萬元。”
?這一筆815萬元是“重慶麗妍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支付給“公司法定代表人”袁冰妍的,按照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是需要扣稅的,也就是“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也就是說,袁冰妍收到這815萬之前,應該扣除個人所得稅815*20%=163萬元。
?袁冰妍是扣費義務人,而她關聯的公司“重慶麗妍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應履行“代扣代交”的義務,實質上就是她本人沒有繳稅。
?明明發生于2019-2021年的偷稅漏稅,袁冰妍及所在公司都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補齊稅款,但袁冰妍遲遲沒有繳納稅款,于是等來了稅務機關對袁冰妍方進行處罰97.8萬的通知。
?而就在袁冰妍漏稅漏稅事件曝光前一天,也就是7月3日,袁冰妍似乎感知到什么,退出“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經理”的職位。
?“重慶麗妍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從“袁冰妍”變成了“張純”,“大股東”從“袁冰妍”變成了“顧偉”。這一招偷梁換柱,屬實把偷稅漏稅玩明白了。
那么問題來了,如今袁冰妍已經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了,是否還需要承擔偷稅漏稅的責任呢?
?答案是需要,因為袁冰妍漏稅漏稅是發生她在職期間,即使明面上退出了“法定代表人”,依舊難逃稅務機關的追責。
?袁冰妍偷稅漏稅曝光之后,網友們也是議論紛紛。有網友發出了疑問:為什么明星們掙那么多錢,還要偷稅漏稅啊?
?還有人認為袁冰妍被罰款金額“97.8萬”,這在“日薪208萬”的娛樂圈根本不算什么,看多了以“億”為單位的漏稅漏稅,袁冰妍這種量級應該沒什么大問題。
?注意,袁冰妍偷稅漏稅的金額是815萬,應繳稅163萬,罰款才是97.8萬!
袁冰妍的熱搜詞條還是混淆了金額,讓吃瓜群眾還以為僅僅是“97.8萬”的事情呢。
因此,還是有部分網友認為“偷漏稅稅的明星應該被封殺”,雖然金額對比某倫不算多,但錯了就是錯了,袁冰妍應該承擔起一切后果。
?袁冰妍漏稅漏稅已有一兩年的時間,期間一直沒處理,直到偷漏稅款新聞曝光后,袁冰妍所在工作室才在線回應,第一時間道歉。
?袁冰妍工作室聲明有3點:
1、公司已及時繳納款項;2.公司認識到錯誤,以后經營會落實整改;3.占用公共資源,表示歉意。
?盡管袁冰妍工作室已經回應很迅速了,但網友們并不滿意,畢竟出了這么大的事情,袁冰妍本人都沒有出來回應,實在說不過去。
?有網友認為,道歉也沒用,如果人人只要道歉就可以了,那某倫也可以被放出來了。
這兩年來,娛樂圈的明星們偷漏稅款也是屢見不鮮了。繳稅是每個中國公民的義務,為什么明星們還是要存僥幸心理偷稅漏稅呢?
?前有某冰冰和某爽,后有某倫,這幾位都是重量級,他們的下場大家也看到了,無一例外被封殺了——
影視作品統統下架,代言紛紛解約,還要面臨巨額罰款,而且都是一夕之間的事情,根本沒有反應時間,不是幾句道歉就能完事的。
?袁冰妍的事業剛有點起色,接下來還有幾部電視劇,比如搭檔楊冪和龔俊的《狐妖小紅娘·月紅篇》,還有二搭劉學義的《落花時節又逢君》,整體資源還不錯。
?而截止發稿前,袁冰妍身上兩個代言,一個美妝品牌,一個是奢侈品迪奧代言,前者已到期,后者官博已經將該條代言動態設置了權限,已經看不到了……
?以上幾位“前輩”的下場,圈內的明星應該也應該警醒一點,非要等到事情曝光被封殺,才能意識到錯誤嗎?
?本文主筆: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