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支付概念、環節及主要類型

股份支付分為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
對于可行權日在首次執行日或之后的股份支付,應當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1 號——股份支付》的規定,按照權益工具、其他方服務或承擔的以權益工具為基礎計算確定的負債的公允價值,將應計入首次執行日之前等待期的成本費用金額調整留存收益,相應增加所有者權益或負債。
股份支付的四個主要環節:
1.授予: 指股份支付協議獲得批準的日期。也就是說股份支付的協議條款和條件已經獲得股東大會的批準。
2.可行權日: 指可行權條件得到滿足,職工或其他方,具有從企業取得權益工具或現金權利的日期!要注意的是這里的可行權日只是獲得權益性工具或者現金權利,而不是實際的現金!
3. 行權日: 指職工或其他方,行使權利獲取現金或權益性工具的日期。
比如說,持有股票期權的職工行使了以特定價格購買一定數量本公司股票的權利,該日即為行權日。
4. 出售日: 指股票的持有人將行使期權所取得的期權股票出售的日期。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用于期權激勵的股份支付協議,應在行權日和出售日之間設立禁售期,其中,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禁售期不低于兩年。
股份支付的主要類型:兩大類
(1) 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
以權益性結算的股份支付又包括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
限制性股票是指職工或其他方按照股份支付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從企業獲得一定數量的企業股票,在一個確定的等待期內或者在滿足特定業績指標之后,方可出售。
股票期權,是指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給予購買本企業一定數量股票的權利。
(2)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
包括模擬股票和現金股票增值權。這兩者都與股票掛鉤,但是不需要實際授予和持有股票。
現金股票增值權的運作原理和股票期權是一樣的。